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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三
巨六 发表于 2022-04-03 08:57 说实话,虽然我也是打工仔,但我很反感楼主的想法 1、工作区域不是就餐场所,如果你觉得用餐合适,是否我在你用餐是脱了鞋子也无可厚非?如果大家都带早餐,各种不同食物气味,你确保他人就很喜欢?你这是典型的利己! 2、有双休,五险的公司,应该是比较规范的,既然规范,就得大家共同遵守,而你又想要有特权,典型的得了便宜还卖乖。 3、这家公司的事情,你没必要冠以“乐清这样的老板”,而且居然上升到格局层面,带地域节奏,用道德绑架,用心险恶! 楼主这样的人,只可他负天下人,不可天下人负他,不适合做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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