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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军 发表于 2022-08-13 10:07
如果交了一年,后期不想让此物业服务,就应该在一年后,就可以让人家走,而不是等到3年后再来处理这个事情!3年都不处理,人家就算没有服务到位,你们提供证据,说明3年该物业在小区没有所作为,让法院能相信,不然你们没有多大胜算!只要该物业能在3年内提供自己服务的证据,你们也得交!
以事论事,勿喷
2021年6月,在新成立的业委会的努力下,终于要迎来新物业,而TR物业终于同意离场!
但是一个新的问题出现了,TR物业和我们小区知签了一年合同,合同到期后,因为没有触发业主80%的满意度,所以合同没有自动续约;照理来说18年TR物业就应该离场了,但是物业拒绝离场,即使业委会和物业沟通了半年之久,在业委会盖章给TR物业离场的公函发出来以后,物业还是拒不离场!
对此,我们业主认为按合同,我们只需要缴纳17年的物业费;物业赖着不走,觉得还是在给我们业主提供服务,但是我们业主不觉得,因为TR物业赖在这里完全是在摆烂,完全是在混日子,这是一种无赖的表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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