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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森林消防,共享森林美景 | 大荆镇开展“3.19”森林消防宣传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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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之窗 发表于 2023-3-21 09:01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 浙江省温州市 电信
今年3月19日,是我省第14个森林消防宣传日。为进一步强化森林消防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全民森林防灭火意识,3月19日下午,大荆镇山火应急处置指挥中心联合镇社会事务办、安监所、综合行政执法队等部门,在云泽社区前广场开展“3.19”浙江省森林消防宣传日活动,吸引了众多居民的关注和询问。
此次活动以“关注森林消防,共享森林美景”为主题,旨在推进森林防火宣传工作“进村居、进林区”,进一步提高全民森林消防意识,营造全民参与森林防灭火工作的良好氛围。
在活动现场,工作人员向民众讲解了《浙江省森林消防条例》《安全扑救森林火灾常识》的相关内容,发放了《森林消防倡议书》等宣传资料300多份,宣传雨伞、水杯等各类森林防火纪念品100多份,宣传物品深受广大居民欢迎。
与此同时,50余名护林员及森林消防队员深入村居、林区,张贴禁火令、树立警示牌、悬挂宣传标语,利用宣传车、随身小喇叭等工具,采取重点卡口值守等形式,让森林防火意识深入人心。
针对即将到来的清明节森林火灾高发期,大荆镇山火应急处置指挥中心将进一步开展更多宣传活动,提倡无烟扫墓、文明祭祖,在全镇大力营造“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浓厚氛围,为做好大荆镇高火险期森林防灭火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小知识
3月3日,温州市人民政府发布森林禁火令,自2023年3月2日至4月15日为禁火期,全市林地及距林地边缘50米范围以内所有林区为禁火区域。禁火区域内在禁火期间,禁止以下行为:携带火源、火种及易燃易爆物品;烧荒、焚烧田埂草、烧稻草、烧草木灰积肥等;吸烟、野炊、烧烤、放孔明灯、烤火取暖等;烧香、烧纸钱、点蜡烛、烧坟草、燃放烟花爆竹等;私拉有电线路、电网狩猎、烧山驱兽等;其他野外用火及易诱发森林火灾的活动。
来源:大荆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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