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雇员招录5名,递补3名,性别不限;
警务辅助人员招录4名,递补4名,性别不限。
薪酬待遇(含五险一金)由市财政保障,人均6.9万元。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
(二)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法律专业优先;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符合法院招录的其他条件。
司法雇员:乐清市户籍,年满18周岁,大专学历年龄不得超过28周岁,本科学历年龄不得超过32周岁,硕士研究生及以上不得超过35周岁。(截至招考开始报名之日);
警务辅助人员:户籍不限,2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年龄含本数,截至招考开始报名之日)。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报考: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的;
(三)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四)因其他原因不适合在人民法院工作的。
1、发布公告时间:2023年10月26日。
2、报名时间:2023年11月1日-2023年11月2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3、报名地点:乐清市人民法院诉讼服务大厅。
4、报名方式:报考人员真实、完整填写《乐清市人民法院司法雇员招录报名表》或《乐清市人民法院警务辅助人员招录报名表》后现场报名,1人限报1个岗位。
5、报名须提交的材料及装订顺序:
(1)《乐清市人民法院司法雇员招录报名表》或《乐清市人民法院警务辅助人员招录报名表》(报名表用A4纸打印,并贴上近期蓝底彩色免冠1寸照片1张);
(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4)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
6、资格初审:2023年11月3日,乐清市人民法院政治部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7、考试时间为11月7日,上午9:00—11:00专业知识考试;上午11:20开始专业技能考试,每场30分钟。
8、领取准考证的时间为11月6日下午14:30-17:00,地点在乐清市人民法院诉讼服务大厅。报考人员必须携带准考证和本人第二代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报考人员的申报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存在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证实,取消资格,已办理录用手续者取消录用,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