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向乐清市铭盛运输有限公司送《乐清市交通运输局催告书》(温路政罚〔2023〕30516)的公告
乐清市铭盛运输有限公司:
本局立案调查的乐清市铭盛运输有限公司违法超限运输一案,已于2023年6月26日对你公司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温路政罚〔2023〕30516),你公司在法定期限内未履行该《行政处罚决定书》确定的相关义务。现需向你公司送《乐清市交通运输局催告书》(温路政罚〔2023〕30516)。因你公司无法联系,未在营业执照登记场所开展经营活动,根据营业执照上的地址邮寄送达文书未成功,故我局无法直接送达、邮寄送达上述文书。现依据《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1年第6号)第十八条第(五)项的规定,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行政处罚决定履行催告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乐清市交通运输局
2024年3月6日
来源:乐清市人民政府网、浙江政务服务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