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上班族网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查看: 9543|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乐清打私办提醒您“套代购”违法,警惕“套代购”陷阱,加强自我保护

[复制链接]

6289

主题

6291

帖子

7142

积分

小朋友

Rank: 1

积分
7142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乐清之窗 发表于 2024-4-29 15:58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自: 浙江省温州市 电信
        什么是离岛免税政策?
        离岛免税政策是指对乘飞机、火车、轮船离岛(不包括离境)旅客实行限值、限量、限品种免进口税购物,在实施离岛免税政策的免税商店(以下称离岛免税店)内或经批准的网上销售窗口付款,在机场、火车站、港口码头指定区域提货离岛的税收优惠政策。离岛免税政策是党中央、国务院为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赋予海南特别的税收优惠政策。

        “套代购”是一个涉及走私和逃税的违法行为,具体包括“套购”和“代购”两种形式。以下是对“套代购”定义的详细解说:

        (1)定义
        1. 套购:指以销售牟利为目的,组织利用他人离岛免税购物资格和额度分散购买免税品的行为。
        2. 代购:指用自己的离岛免税购物资格和额度帮别人购买免税品的行为。

        (2)特点
        1. 牟利目的:套购和代购行为通常是为了牟取非法利益,通过在国内市场再次销售免税品来获取利润。
        2. 违反规定:“套购”行为违反了离岛免税购物“不得进入国内市场再次销售”的规定,属于违法行为。
        3. 隐蔽性:这类违法犯罪活动隐蔽性较强,不易被立即发现。
        4. 组织性:套购行为往往涉及组织化的运作,可能包括“水客”等非法组织的参与。

        (3)、常见手段
        1. 利用他人资格:通过组织或诱导他人使用其免税购物额度进行购买,然后集中货物进行二次销售。
        2. 额度分散:将大量货物分散到多个个人额度中,以避免超过个人免税额度限制。
        3. 虚假申报:使用虚假信息或隐瞒真实购物目的,以骗取免税资格。
        4. 中介服务:提供贷款、资金、账号、发票、证明等,帮助套购团伙运作。
        5. 有偿代购:个人以牟利为目的,利用自己的免税额度为他人购买免税品,并收取代购费。
        (4)、法律后果
        根据中国法律,套代购行为可能构成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根据偷逃应缴税额的大小,可能会面临不同程度的刑事处罚,包括有期徒刑、罚金,甚至没收财产。此外,即使未构成犯罪,也可能受到行政处罚,如没收走私货物、物品及违法所得,并处以罚款。

        案例警示
        1. 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的“套代购”走私案:
        被告人唐某通过社交媒体发布海南离岛免税商品信息,招揽客户并组织“水客”前往海南带货。唐某累计套购免税商品375万余元,涉嫌偷逃税款85万余元,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

        2.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的跨境电商“刷单”走私案:
        熊某、陈某、向某等人制作虚假的订单、物流、支付信息,通过跨境电商平台零售进口渠道走私进口逃避正常缴税,走私普通货物、物品偷逃税款达2000万余元。熊某等人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至两年不等,并判处罚金。


        3. 海口、深圳、广州海关缉私局侦办的“HN2304”案件:
        海口、深圳、广州等海关缉私局开展的“HN2304”行动中,打掉了一个利用“离岛自提”“邮寄送达”等方式进行“套代购”走私活动的团伙,该团伙招揽社会人员从事走私活动,案值达到1.3亿元。

        4. 海口、湛江海关缉私局打击离岛免税“套代购”走私案:
        海口、湛江海关缉私局开展了打击海南离岛免税“套代购”走私的联合行动,打掉了114个团伙,案值合计4.8亿元。涉案团伙组织人员在海南进行“套代购”离岛免税品后,进行二次销售以牟取非法利益。

        关于离岛免税“套代购”四禁止
        一禁止:以牟利为目的为他人购买免税品或将所购免税品在国内市场再次销售。
        二禁止:利用他人购买离岛免税品的资格和额度购买免税品谋取非法利益。
        三禁止:导游组织游客实施代购牟利,游客出让自己的离岛免税购物资格和额度牟利。
        四禁止:组织他人实施套代购。

        乐清打私办提醒您:坚决抵制海南离岛免税“套代购”走私行为!做守法好公民!
声明
本文由楼主发布在乐清上班族平台,未经楼主许可,禁止转载,如有问题,可联系平台处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手机版|小黑屋|乐清上班族网 ( 浙B2-20100310-1 )

GMT+8, 2024-5-16 04:57

Powered by Discuz! X3.3

© 2001-2017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