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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金宝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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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青年 发表于 2020-11-9 10:4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浙江省温州市龙湾区 电信
本帖最后由 温州青年 于 2020-11-9 11:02 编辑

前面邻居之前已通过村委购买宅基地并盖房,现扩建老房子5层已取得建筑许可证正在建设中。1.目前在建的房子是不是属于对方拥有的第二处宅基地。现有的一户只能有一处宅基地的集体土地政策现在有没有变动,我要是以这个理由申请对方的建筑许可证无效理由是不是正当
2我房与对方正在建设的房子相隔3米,以对方将来妨碍我方采光申请对方的建筑许可证无效理由是不是正当

现在这个是走信访渠道好,还是走司法渠道
如果走司法渠道,我是起诉对方个人还是起诉城建办
如果走行政诉讼,对方的诉讼主体是镇政府还是城建办。不请律师,个人法律自行起诉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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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温州青年 发表于 2020-11-9 11:1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浙江省温州市龙湾区 电信
律师费贵吗,大概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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