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十雾 于 2021-3-16 11:29 编辑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关于保护知识产权工作的决策部署,严厉打击侵犯各类知识产权违法行为,维护权利人合法权益,全省市场监管系统自2020年5月开始至2021年1月底,部署开展全省“亮剑2020”保护知识产权综合执法“铁拳”行动,重点查处商标侵权、地理标志侵权假冒、假冒专利、恶意重复专利侵权、侵犯商业秘密等各类违法行为。
综合执法行动以来,全省系统共立案查处各类知识产权案件4277件,涉案金额16757.16万元,罚没9064.87万元,为企业挽回直接经济损失2430.35万元,有效震慑违法犯罪行为,切实营造公平竞争的知识产权发展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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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市局查处乐清市某传动科技有限公司等6个当事人颜色商标侵权系列案
2020年8月28日,乐清市局根据举报,依法对乐清市某机械有限公司等6个被举报人生产经常场所进行检查,发现上述当事人未经授权,擅自生产假冒权利人所持有的颜色组合商标机器导轨,其行为已涉嫌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该局予以立案查处。
经查,上述当事人未经商标权利人授权许可,擅自生产表现形式及外观样式与商标权利人所持有的颜色组合商标相同并同属于第7类商品中的“机器导轨”,产品表现形式均为“红色“刮油片”,绿色“端盖”和黑色“铁块”, 案件涉及侵权商品总数8549个,涉案违法经营额62.83万元。 上述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一)项之规定,属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其中,乐清市某机械有限公司等3个当事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之规定,处以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分别罚款1.68万元、2.9万元、6.1万元,没收侵权商品1647个;乐清市某传动科技有限公司等3个当事人的违法行为已达追究刑事责任标准,乐清市局依法移交公安部门立案查处。
来源:省局执法指导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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